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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政策:

  1.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線上購物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包含例假日)之權益,七日鑑賞期屬「猶豫期」並非「試用期」,商品一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時,恕無法辦理退貨。
  2. 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保持退貨商品、配件、內外包裝、贈品等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貨。(外包塑膠膜已撕開或商品塑膠袋已打開,即算開封狀態。)
  3. 若非商品本身問題(瑕疵、缺件、破損、商品錯誤等)而需退貨,商品寄回運費由消費者負擔。
  4. 若整筆訂單有達贈品金額,而扣除退貨商品金額後未達贈品金額時,須將贈品保持在「完整性」的狀況下一併寄回,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5. 辦理退貨時需將發票一併寄回,未退回發票恕不接受退貨。
  6. 為加速且簡化您取得正確商品的流程,Gelcandle Taiwan採用「只退不換」的服務方式。
  7. 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敬請見諒。
  8. 精油屬於消耗性的材料,請於收到商品後優先確認商品狀況,若商品無瑕疵狀況,恕Gelcandle Taiwan不接受因為對於味道購買後不喜歡等理由同意退換貨。


退貨流程:

  • 請您發送email至我們的官網信箱「[email protected]
    信件標題為「申請退貨」。並請於信件中標示如下資訊,
    • 訂單編號
    • 訂單姓名
    • 聯絡電話
    • 退貨商品
    • 退貨原因
    • 若為商品本身問題(瑕疵、缺件、破損、商品錯誤等),請提供相關照片
  • 我們會在收到您的信的3個工作天內與您回覆並且確認是否替您辦理退貨與與退貨運費的承擔方。並且在收到您的退貨後確認商品的數量與完整性無誤後,於10個工作天內替您辦理退款。
  • 若您使用信用卡,退貨時將於您的同一張信用卡上刷退,退款實際入帳日期,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
  • 若您使用其他付款方式,必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以利完成退款手續。(若非商品本身問題,且退款時有銀行轉帳後續費時,手續費請理解由您自行吸收)


無法辦理退貨的情況:

  • 已超過7天猶豫期,恕無法辦理退貨。
  • 商品退回時未一併將發票退回時,恕無法辦理退貨。
  • 非商品本身問題(瑕疵、缺件、破損、商品錯誤等),退回時已無保持商品完整性,恕無法辦理退貨。
  • 整筆訂單有達贈品金額,而扣除退貨商品金額後未達贈品金額,退貨時未將贈品保持在「完整性」的狀況下一併寄回,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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